
1月1日起,我国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全部449个监测点位与国家联网,并在当地环保网站和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至此,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将由2013年的74个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三区”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标志着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圆满完成。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环保部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保证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二是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并把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作为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手段,对空气质量监测的运行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三是进一步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数据,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挥监测数据为民服务的作用。与此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完成第三阶段的任务,力争尽早让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均依照新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并发布数据。
(来源:中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