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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食品安全法修订历史

来源: 中国分析仪器网 2014-06-24 点击2534次


   2009年2月,经历4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通过,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0年2月,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目前,全国各省(区、市)以及绝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了办事机构。

   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出重大调整,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

   2013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指导,要求各地加快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提出了修法建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换届后,结合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审议、办理工作,多次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就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进行沟通。

   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

   2014年5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2014年5月16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食品安全法修改情况的汇报。

   2014年5月30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再次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进行讨论。

   2014年6月6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有19位委员发言,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表达了高度关注。另据统计,仅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就提出了13件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议案,强烈要求修法。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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