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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修订环境评价准则

来源: 中国分析仪器网 2014-08-08 点击422次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环保署”拟修正“环评作业准则”,开放开发单位可以引用开发半径5公里内“已通过环评”的开发计划资料,修正案上午在听证会出现不同意见,有人支持认为可以避免浪费,但也有环团认为修正案若通过,将会让“已通过的烂环评案,成为更烂的环评案的垫脚石”。

  据报道,“环保署综计处长”叶俊宏表示,提出修正案是为了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例如“中科管理局”为进行“中科”三期开发,每年编列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做空气质量监测,而“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督察全台的各项环品监测稽查预算也只有2、3千万元,如果“中科局”的监测资料无法引用,每一个开发单位进行一件开发案,都要进行现地调查,至少会重覆投资上亿元,造成资源浪费。

  工程顾问业者曾元璟支持表示,信义计划区内大楼林立,如果每一件高楼建案,都要再做一次环境现地调查,不但浪费也没必要。

  但彰化环团总干事施月英则强说,“中科”四期废水排放的环评审查结论虽然已通过,但却一再变更,明明是排放外海,却可变更为内陆十几公里排放浊水溪,甚至污染地下水,显见环评审查过程与结论有许多瑕疵必须改善,当然不能草率被引用。她强烈反对让已通过环评案被引用,主张删除该条文,避免通过的烂环评案成为更烂环评的垫脚石。

  台湾地区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表示,某“环评委员”最近三年多次向六轻要求提供云林县当地气象,但至今六轻都拿不出,还一直拿梧栖的资料,一旦修“法”通过,六轻就可以一再引用旧资料,不必提出六轻上空资料,呼吁“环保署”不宜贸然修“法”。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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