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杭州美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17家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见附件)已超过有效期限,现依法予以注销。
经浙江中信检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衢州市新宏交通工程检测有限、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湖州能源产业创新中心检测实验室、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出申请注销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现依法予以注销5家机构(见附件)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经浙江科安检测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注销消防检测项目(项目附表10-39),现依法予以注销该机构的消防检测资质。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