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与环境重点学科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HCZB20101104
采购人名称:中央民族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22号楼中础大厦6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8924664
项目联系人:黄 琳
电 话:010-88924664
传 真:010-88924664
一、采购内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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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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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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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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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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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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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高通量样品分离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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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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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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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循环制备液相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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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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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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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双向电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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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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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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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包 荧光定量PCR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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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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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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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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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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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任何标段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设备、服务及工程不得拆包。
二、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提供的进口产品或产品部件必须有合法进口手续和生产厂家授权书。(根据项目的情况而定)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自主创新产品或环保节能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及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设备、服务及工程不得拆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12月8日起至2010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22号楼中础大厦615室
六、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售价人民币600元,第四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其余每包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27日 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