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DFHTC2012—374
招标代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武汉市汉阳区环保局
报名截止:2012-10-30
所属地区:湖北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
招标公告正文:
武汉市汉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环保局的委托对汉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DFHTC2012?374
二、招标内容:
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备注预算控制价
常规仪器配备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必须为进口产品;
2、报名时须提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析仪、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离子色谱分析仪、BOD测试仪”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商授权书。人民币160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1台
2降水采样器1套
3智能烟尘采样仪1台
4BOD测试仪1台
5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
6溶解氧测定仪1台
7COD快速测定仪1台
8便携式多参数废水测试仪1台
9原子荧光分析仪1台
10离子色谱分析仪1台
11土壤采样器1套
应急仪器配备
12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台
13甲醛分析仪1台
14PID检测仪1台
三、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并且总部在武汉或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为准,且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二代证);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质检报告,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质检报告(代理商提供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检报告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相应认证范围);
7、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10、11)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200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供货的业绩(采购合同和成交通知书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0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时(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汉阳区环保局
地址:汉阳区汉南路25号
联系人:罗秋
电话:027-84269970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
邮编:430050
联系人:昌亮
联系电话:027-84871909
联系人:昌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2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民政局大楼内)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汉阳区环保局(招标人)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周鹏
投诉联系电话:027-8446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