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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司: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招标方式:采购招标 2013-02-25到2013-03-15

     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DTY13006-B)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包号货物名称采购预算(人民币)规格及技术参数
B 高效液相色谱仪 8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规格及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须≥100万元,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2月23日起至2013年3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开标厅;

6.开标时间:定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开标厅举行开标仪式。届时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开标时提供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金巢创业嘉园2-1-3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

邮编:344000

联系人:李女士(13755974794)

电话:0794-873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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