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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和肉制品——总灰分的测定

作者: 2007-09-17 点击926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所有种类的肉和肉制品,包括家禽,总灰分含量的测定。

2.原理概要:

试样烘干、碳化,然后在550±25下焚烧,冷却后测定残渣质量。

3.主要仪器和试剂:

3.1.仪器

常规实验室仪器。主要有:机械或电子设备(可使试样均化),灰盘(平底,铂、石英或金属或其他不受试验条件影响的材料制成,直径至少60mm,高至少25mm),马弗炉(温度可控制在550±25),干燥器,分析天平,烘箱(可控温103±2),电热板或气体火焰(如果马弗炉没有时间-温度控制器)

3.2.主要试剂

除非另作说明,所有试剂均应为分析纯。主要有:水(至少满足ISO 36963类要求)30%双氧水。

4.过程简述:

4.1.样品制备

采样见ISO 31001。重要的是实验室得到的样品要有代表性,在储运过程中未被损害或改变。样品至少需要200g。样品储存时应避免组分被破坏或发生改变。

试样用合适的设备进行均化,此过程应小心以使试样温度不超过25,如果用碎肉器,至少要使试样通过两次。制好的试样应放在密闭容器中,储存时应避免组分被破坏或发生改变,应尽快分析,最好在24h以内完成。

称样前,先把灰盘放在马弗炉中,于550加热20min。取出灰盘,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在分析天平上称重(m0),精确至0.1mg

移取1.5g2.0样到灰盘中,称重(m1),精确至0.1mg

4.2.测试

4.2.1.用带时间-温度控制器的马弗炉进行测定

将盛试样的灰盘放入凉的马弗炉中,缓慢升温,经5h~6h升温至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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